防雷設計:
應包括防止直擊雷,感應雷和雷電侵入波的措施。
直擊雷保護措施:
接收天線的立桿或鐵塔應裝設避雷針,其高度應滿足對天線設施的保護。當安裝獨立避雷針時,其與天線之間的最小水平間距應大于3米。
當建筑物有接地系統時,避雷針與天線立桿應與建筑接地應可靠連接,當無專門接地系統時,需設立獨立接地裝置,其引下線以2根以上不同方位最短方式連接,接地地阻應小于4歐姆。
感應雷保護措施:
沿天線立桿引下的同軸電纜應采用雙屏蔽電纜,其金屬屏蔽層應與立桿可靠電氣連接。
進入設備的天線饋線應安裝避雷裝置,其接地應獨立連入地網。防雷接地與電氣接地連入地網時,其地下間距應達到3米以上。
進入機房的設備電源,應安裝電源防雷裝置。其電源線應埋地引入,并套金屬屏蔽管,與接地裝置可靠連接。
雷電波保護措施:
市區架空電纜吊線的兩端和架空電纜線路中的金屬管道均應接地。兩建筑之間鋪設的電纜應鋪設在建筑本身防雷保護區內,并與直擊雷的接閃器金屬構件保持水平5米以上,其吊線兩端均應作接地處理。
干線放大器的外殼與供電器的外殼均應就近接地。